关于开展征集 “民族团结杯”摄影作品 活动的启事

关于开展征集“民族团结杯”摄影作品活动的启事

 

由格尔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;昆仑拍客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承办;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社格尔木站(筹),中摄联盟青海分会、海西分会协办的中华民族一家亲、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,旨在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,更好地展现我市优美的人文环境、独特的自然景观、人文风貌以及民族风情,积极营造各民族平等团结、互帮互助、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,不断开创社会和谐、群众和乐、民族和睦、宗教和顺新局面。现就此次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稿内容

作品必须真实反映格尔木市民族团结进步所取得的伟大成果,特别是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城市建设、民族宗教、医疗卫生、科技教育、交通、通讯及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。

着重征集主体鲜明,以新、旧对比形式表现格尔木市各项建设的组照。征集作品拍摄时间不限,以往获奖作品不得参加征集活动。

1、充分体现格尔木改革开放新风貌及恢宏大气的城市建设航拍作品;

2、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、州领导视察格尔木市,以及格尔木市领导下乡考察、指导工作、服务民众的作品,体现各级在解放思想、深化改革、对外开放方面所作的努力;

3、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》颁布以来,格尔木市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,大力发展柴达木文化所取得的重要成就;

4、凸显格尔木农村、牧区改革发展成果,能够体现新农村、新农业、新农民和新牧区、新牧业、新牧民生产生活及精神风貌的作品;

5、反映格尔木市工业、商业、交通、城区建设发展成果及代表性工作的作品;

6、展现靓丽格尔木的自然风光、独具魅力的旅游景区、浓郁民族风情的作品;

7、反映格尔木市民族文化、民族教育事业取得成就的作品;

8、记录格尔木市经济、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发生的重大事件、重大变革的作品。

二、征稿细则

1、投稿摄影作品的题材、表现手法、形式、风格均不限,黑白彩照均可,必须思想健康、符合征稿主题;

2、作品要求原创,发现抄袭或者网上载录者一律取消参展资格;

3、可进行单照或组照投稿。单照限8幅;组照限2组,每组限6幅;每幅作品请注明拍摄时间、地点、标题;组照需注明顺序编号和简要文字说明(300字内);

4、参展作品为数码文件、JPEG格式、不低于2M,长边不低于4000像素;胶片拍摄照片扫描后自行转换为JPEG格式文件;同时上报与原数码格式一致的7寸纸质扩印照片文件(光面、勿装裱,外地摄影爱好者上传电子版即可);

5、集体组织投稿,请按要求将打包文件及参赛表格邮寄到指定邮箱;

6、除创意类,可尽情发挥想象力进行图片后期处理(如ps等)外,其他投稿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、水纹、签名、合成等修饰,仅可以进行作品色彩、饱和度、作品构图裁剪调整,纸质文件不得留有任何记号或其他人为痕迹,一经发现不合规者将取消参展资格;      

7、投稿作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,妥善保存未经图片编辑软件处理的参评作品及原始文件,不能提供者将视为自动放弃;

8、所有参展作品,主办单位有使用权,并可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,开展主题画册、展览以及复制、出版、宣传等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(署原作者名);

9、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,并请完善个人真实姓名、性别、详细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手机、QQ、电子邮箱等资料;

10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归承办单位;

11、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、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。

三、作品评选

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。征集入选作品100幅,每幅支付稿费300元;优秀作品20幅,每幅支付稿费1000元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获奖作品以最高奖项稿费为主,画册印制后所有获奖者均赠送一本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征稿时间:从2017612日起至2017710

五、投稿地址

青海省格尔木市柴达木中路30-3号、昆仑拍客文化艺术交流中心[街头拍客摄影俱乐部]

    编:816000

联系人:谢跃栓     

联系电话:0979-8423377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3369795011

   箱:498820678@qq.com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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